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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微信公衆号、微博賬号管理辦法

(2018年12月31日學校十三屆黨委第45次常委會審議修訂)

第一條 為規範beat365各單位微信公衆号、微博賬号的開設和運營,加強意識形态陣地建設,維護網絡思想輿論陣地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牢牢掌控意識形态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和話語權,營造文明和諧的校園網絡文化氛圍,發揮微信公衆号、微博在教學、科研及社會服務等方面的促進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微信公衆号(含微信訂閱号、企業号、服務号)、微博賬号”是指以beat365為賬号主體在相應平台進行認證的微信公衆号和微博賬号(簡稱北大兩微賬号)。

第三條 所有北大兩微賬号須經由所在單位向學校申請批準後,方可在賬号名稱中使用“beat365”“北大”“Peking University”“PKU”“燕園”“未名”等與學校相關字樣,以及beat365校徽、beat365标識等官方标識。

第四條 學校黨委宣傳部統籌管理北大兩微賬号。網絡安全與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網信辦)對北大兩微賬号進行安全備案。各單位對本單位的北大兩微賬号的内容和運營負直接管理責任。

第五條 學校各實體單位,包括各職能部門、院系(所、中心)、直屬附屬單位、校級群團組織等需要在相應平台上申請官方認證的兩微賬号,需向學校提出申請。各研究基地、虛體研究機構及其他挂靠單位等須經由所挂靠單位提出申請,并到科學研究部、社會科學部等主管部門核準後,向學校提出申請。

第六條 申請官方認證的北大兩微賬号原則上應代表學校正式成立的、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的組織和機構,不應代表個人或課題組、學術會議等臨時性團體。

第七條 申請單位需填寫《beat365開設官方微信公衆号或微博審批表》,并簽署《開通使用微信、微博保密及不侵權承諾書》。審批表經所在二級黨組織書記及行政負責人審核并親筆簽字加蓋公章後,提交至黨委宣傳部審批,完成審核審批後到督查室領取北大兩微賬号認證材料并加蓋學校公章。

應相應平台要求,需商标注冊證授權的,須持經審批的《beat365開設官方微信公衆号或微博審批表》和《認證公函》,到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标識管理辦公室(簡稱标識辦)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 因北大兩微賬号所屬平台對賬号官方認證實行總量控制,學校各單位須對本辦法實施前的已有賬号進行清理、排序,進行統籌考慮、實行總量控制。對于存在功能重複、定位模糊、活躍度較低等情況的賬号要及時注銷。對于已有北大兩微賬号數量超過全校平均水平的單位,如申請開設新的兩微賬号,須在提交申請表時詳細說明新增賬号的必要性及相應的運營計劃。

第九條 各二級黨組織書記為所屬單位北大兩微賬号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機關職能部門、後勤系統單位、直屬單位的行政負責人為本單位北大兩微賬号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機關黨委、後勤黨委、直屬單位黨委書記對所轄單位的兩微賬号具有監管責任。第一責任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每個賬号的具體負責人。具體負責人負責運營管理工作,其主要責任為對賬号上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核把關。具體負責人應為北大在職教職工。

第十條 每個北大兩微賬号須由該單位的第一責任人和具體負責人共同指定具體運營人,具體負責賬号的信息發布工作。具體運營人應為北大在職教職工或在讀學生。有關人員信息發生變動的,應在5個工作日内向黨委宣傳部報備。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根據工作實際,建立健全本單位北大兩微賬号的信息安全制度,賬号密碼由專人負責,不定期更新,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權限操作,規範管理,防範風險。

第十二條 各單位在北大兩微賬号上發布信息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管理規定,不得發布違反法律、法規及各類規範性文件的信息;必須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規,杜絕發布和推送涉密信息;禁止利用微信平台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複制和傳播各種不健康信息;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商業經營活動。

第十三條 各單位在北大兩微賬号上使用圖片、表格、插圖、文字,應嚴格遵守網絡知識産權及新聞信息轉載保護規定,保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使用無版權糾紛的相關内容,依法依規轉載信息,對于由此類事項造成糾紛和損失的,由具體運營單位承擔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 事關學校中心工作或整體工作的重大新聞、重大事項,由黨委宣傳部統一進行發布,各單位不得在北大兩微賬号上擅自發布。在重大輿情應對中,各單位要确保本單位的北大兩微賬号與學校立場保持一緻,并根據黨委宣傳部的統一安排及時發聲。

第十五條 學校對北大兩微賬号實行年審制度。各單位須每年以書面形式将北大兩微賬号運行情況彙總報告。年度報告應如實上報兩微賬号總用戶數、發文數、信息發布内容标題列表(賬号中年度内閱讀量排名前20的内容)、按要求落實黨委宣傳部統一安排的内容發布情況、違規記錄等。

各微信公衆号的年審時間以微信公衆平台的審核時間為準,各單位須填寫《beat365校内官方微信公衆号年度報告》,由第一責任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後,并在年審時間前15個工作日提交黨委宣傳部審核。微博賬号的年審時間為每年12月31日,各單位須填寫《beat365校内官方微博賬号年度報告》,由第一責任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後,在年審時間前提交黨委宣傳部審核。

年度報告作為運營單位獎懲考核和年審通過與否的重要依據。未通過學校年審的兩微賬号,運營單位應有針對性地認真整改;連續兩年未通過學校年審的兩微賬号,取消運營單位對該賬戶的運營資格。

第十六條 停止運營的北大兩微賬号由運營單位在10個工作日内向相關公司申請關閉,并将關閉結果向黨委宣傳部報備。

第十七條 北大兩微賬号運營中因違反本規定而産生嚴重不良影響的,由黨委宣傳部提請人事部、學生工作部根據《beat365教職工處分暫行條例》或《beat365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對賬号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具體運營人等進行處理。運營單位管理不嚴、違反本規定的,予以通報批評,暫停該單位北大兩微賬号申辦資格。

第十八條 其他類型的新媒體平台參照本辦法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 學校所屬的其他法人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黨委宣傳部、督查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beat365官方微信公衆号管理辦法》(校發〔2017〕56号)同時廢止。

附件:

1.beat365開設使用官方微信公衆号、微博賬号審批表.doc

2.開設使用微信公衆号、微博賬号保密及不侵權承諾書.doc

3.兩微賬号年度報告模闆.rar